關於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辦理校內牌照的補充通知

時間:2023年11月14日 點擊: 【字體:

校屬各單位:

    為規範校園摩托車(燃油摩托車、電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管理,切實維護校園交通安全秩序,現就相關工作補充通知如下:

    1.自11月15日起,各類摩托車不得在學校道路上騎行,摩托車入校後應在各校區校門及出入口指定停放點集中停放。具體停放位置為:金花校區南門東側,曲江校區一期進門處、曲江校區二期5號公寓樓南。

    2.已通過網上審核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的車主請耐心等待,學校正在製作校內牌照,後續將通過微信推送、通知等方式告知懸掛校內牌照。

    3.學校近期已在校內集中新建一批集中停放點,請入校後的車輛在集中停放區域停放,禁止亂停亂放。

    4.針對電動自行車購買年代久遠、無交管部門頒發的牌照等問題,請在申請時上傳發票或合格證或個人承諾證明等相關材料。


保衛處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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