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省反間諜安全防範條例》11月起施行

時間:2021年10月14日 點擊: 【字體:

9月29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陝西省反間諜安全防範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

《條例》規定,公民有維護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依法履行下列反間諜安全防範義務:為反間諜工作提供便利或者其他協助,在國家安全機關調查了解有關間諜行為的情況、收集有關證據時,應當如實提供,不得拒絕;發現間諜和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以及可疑線索,應當及時向國家安全機關或者公安機關報告;保守所知悉的有關反間諜工作的國家秘密;其他依法應當履行的反間諜安全防範義務。

同時,禁止民用無人機、熱氣球、滑翔傘、動力傘、係留氣球等飛行高度低、飛行速度慢、雷達反射麵積小的航空器和空飄物在重點單位上空飛行。確需飛行的,應當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經有關部門批準。

此外,縣級以上教育主管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將反間諜安全防範知識納入學校相關教育內容,並做好指導監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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