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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申報2019年教學建設(實驗室建設)項目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10-30      作者:   分享到:

各教學單位

為了做好2019年教學建設(實驗室建設)工作,進一步加強立項評審和項目精細化管理,更好地與學校財務管理和政府專項管理接軌,現啟動2019年教學建設項目申報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申報範圍

1.保障本科生實驗教學所必需的儀器設備更新項目及新開教學實驗所需的實驗裝置,所建設的內容須優先保障本科生教學計劃安排;

2.圍繞省級(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虛擬仿真實驗教學中心(示範性虛擬仿真教學項目)建設開展的實驗教學體係、教學內容、教學手段和方法改革、實驗室信息化方麵的建設項目;

3.2019年擬實施工程教育專業認證或專業評估相關實驗室建設。

二、申報要求

1.凡需申報的建設項目,學院應結合“2017-2019年中央財政專項規劃”的申報內容和實際試驗條件,統籌規劃、論證。申報人應負責填寫項目申請書,經主管院長審核簽字,按照規定時間上報。項目評審時,以2019年學校印發的各專業培養計劃、教學大綱為依據,審核項目建設的必要性。申報書電子文檔可到實驗室管理處網站“文件下載”欄目下載。

2.每個學院原則上限報5項,並進行必要的排序。各學院應優先保證專業認證項目的規劃和建設,認真把關,切實落實所建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受益麵和對專業發展的支持力度。所購置的設備應考慮實驗分組情況,盡可能減少單台件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購置。

3.項目預算要做好市場調研,杜絕預算申報的隨意性。項目獲準建設後原則上不得隨意變更建設內容,不得突破項目預算,確保專項管理的嚴肅性。

4.項目經費使用主要是購置設備和進行必要的設備運行所需要的水電改造和安全設施,原則上不支付差旅費、市場調研費、圖書期刊資料等開支。

5.獲準立項的教學建設項目,結題驗收時,將開展項目效益評價工作,重點考核項目實施情況與預期建設目標的符合度,經費使用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規定,開設實驗與學生能力培養體係關聯度,以及建設內容共享示範情況。

三、申報時間

2018年10月15日前,各單位將申請表一份送交實驗室建設科(綜合樓2層),電子文檔發送sysc@xaut.edu.cn信箱。

聯係人:趙濤,聯係電話:8231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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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