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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betxapp下载 基本建設項目勘察設計管理實施細則

【來源: | 發布日期:2019-03-07 】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校基本建設項目勘察設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證工程勘察設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編製深度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陝西省省屬高校基本建設管理辦法(試行)》和《manbetxapp下载 基本建設管理辦法(修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稱基建工程部是指金花校區工程部、曲江校區二期工程部、曲江校區三期工程部。

第三條 建設工程應遵循“先勘察、後設計、再施工”的基本原則。建設工程應堅持以人為本,按照適用、安全、美觀、經濟、環保、節能的原則進行設計。建設工程的設計應在可行性研究確定和政府部門規劃審批的條件下進行,分為方案規劃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三個階段。

第四條 基建工程部部長為項目總負責人,分管領導為項目勘察設計管理負責人。

第二章 勘察設計管理規定

第五條 在建設項目的立項批文及學校相關會議研究確定出設計思路要點後,由基建工程部具體負責落實。設計任務書由基建工程部依據項目可行性研究相關資料進行編製,經基本建設指揮部審議後由主管校領導簽發下達。

第六條 工程勘察或設計要求:

1.勘察或設計必須滿足法律、法規、強製性標準及設計深度等要求;

2.設計應符合校園整體規劃,充分考慮校園文化傳統;

3.以可研報告指標批複及投資控製進行初步設計,以政府主管部門規劃批複進行施工圖設計;

4.編製方案設計文件和設計概算,應滿足設計條件和指標控製預算等。

第七條 勘察報告經專家審查論證後方可實施,規劃設計方案經基本建設指揮部、校園建設領導小組等學校有關會議審議通過後上報。

第八條 設計單位須按照學校確定的設計方案進行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需要做初步設計的,初步設計方案需報相關專家進行審查。

第九條 對審查確定的設計方案,需按照報批報建流程報送政府相關部門進行審批,設計院應根據政府相關部門提出的要求不斷完善設計方案,直至完成項目規劃審批手續後,出具正式的施工圖紙,施工圖需由專業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備案。

第十條 在建設項目開工前,應召集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對圖紙進行會審,對設計遺漏、錯誤或不明確的地方進行修改完善,對施工方不清楚的地方進行答疑,對施工圖紙及設計文件的完整性進行核定,整個過程應做好記錄和資料存檔。

第三章 設計變更管理規定

第十一條 建設、設計、施工或監理單位等對圖紙有異議,有變更需求的,須提出書麵申請,經基建工程部受理並研究確定。設計變更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和審批權限進行審批,必須遵守“先批準,後變更;先變更,後施工”的原則。

第十二條 所有的設計變更需按批準權限進行校內審簽,由分管領導簽發。

第十三條 設計變更的適用範圍:

1.使用功能發生變化,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2.工程內容增減,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3.根據施工圖審查意見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4.施工圖中存在錯、漏、碰等不合理情況,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5.施工圖不能滿足實際工程技術要求,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6.施工中發生錯誤,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7.與國家及地方現行規範有出入,需進行設計變更的;

8.工程地質勘察資料不準確,導致原基礎設計需要變更的;

9.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新標準及可節約投資、節省工期等的優化設計;

10.其它需進行設計變更的情況。

第十四條 設計變更審批權限:

1.設計變更須按程序和權限進行審批,未經建設單位批準而自行變更和施工的均視為無效,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該行為主體承擔;

2.審圖公司審定及施工圖會審會議確定需進行修改的內容;與國家及地方現行規範標準有出入;項目節能、消防等專項驗收及竣工驗收要求必須進行整改的內容按設計變更處理,直接執行;

3.對非設計缺陷所導致的設計變更,在征得上一級領導意見後,進行審批的批準權限為:增加造價在5000元以內的由負責管理設計的科長審批;增加造價在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由負責管理設計的分管領導審批;增加造價在1萬元—10萬元的由主管校長審批;增加造價在10萬元—100萬元的由基本建設指揮部會議審批;增加造價在100萬元以上的須上報校園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審批。

第十五條 設計變更的審批流程:

1.因使用單位對原設計提出的功能、需求方麵的變更,須由使用單位向學校提出申請,獲批後提供相關會議紀要或批準文件,基建工程部據此書麵文件按設計變更處理;

2.施工單位或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圖存在錯、漏、碰或與現場不符無法按圖施工等問題時,須填報書麵工作聯係單提出變更申請(附預算),由負責管理設計的科室協調設計單位處理。具體步驟如下:(1)施工單位提交工作聯係單報監理;(2)監理在核查施工圖紙、招標文件及商務標等技術資料後,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署意見後提交基建工程部;(3)基建工程部按審簽程序完成內部審核,確需變更的,提交設計單位出具正式設計變更;(4)施工單位收到設計變更通知單後方可進行施工;

3.設計單位發現施工圖存在問題時,應及時通知負責管理設計科室,溝通後出設計變更通知單;對於由於設計單位疏漏已給建設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照設計合同約定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 設計變更的時效:

1.監理單位在收到施工單位提交的工作聯係單後,應在二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

2.負責管理設計的科室在接到工作聯係單審核後應在三個工作日內簽署意見或提交至設計單位。

3.設計單位在收到聯係單後,一般問題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正式設計變更並送達負責管理設計科室。重大變更視具體情況而定。

第十七條 施工單位提交的工作聯係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1.變更部位和相應圖紙編號;

2.要求變更原因;

3.建議變更方案;

4.變更後產生工程量和費用預算。

第十八條 所有設計變更必須按程序出具變更通知單,禁止口頭承諾。緊急情況下,在征得上一級領導同意後可先行變更,但必須在事後7日內補辦設計變更通知單。

第十九條 對建築功能、結構形式、規模、裝修標準等對造價影響較大的變更,基建工程部應先將有關情況上報主管校領導,經學校相關會議研究批準後方可實施。

第二十條 不增加工程造價且不影響結構及設備安全使用的變更,可根據實際情況,采用現場會審的方式進行論證。基建工程部組織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協商一致,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後,方可實施變更。

第二十一條 一般材料代換、裝飾裝修工程的局部修改,不影響結構的修改以及建築風格(涉及到節能、消防工程除外)等,在不增加造價的情況下可由基建工程部研究確定後下發變更通知單。

第二十二條 重大工程變更,必須由設計單位認可,必要時還須做變更設計交底。

第二十三條 設計單位、基建工程部所發設計變更以及施工單位提出的工程聯係單應各自連續編號,注明變更事由、日期,做到準確、清晰。

第二十四條 基本建設工程變更文件按學校檔案管理部門規定納入工程管理檔案。

第二十五條 設計變更文件一般為八份。施工單位兩份、監理一份,現場代表留存一份,負責管理設計的科室留存一份,其餘用於結算和歸檔。

第二十六條 設計人員、資料員對於設計變更的電子文檔需按專業及編號進行存檔。

第二十七條 勘察設計及變更成果不能隨意改變,確需改變的應由基建工程部充分論證後,經基本建設指揮部或校園建設領導小組會議審批後,方可改變。

第四章 附 則

第二十八條 本細則由基本建設指揮部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有未盡事宜,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