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學科研任務出國、赴港澳

教學科研人員持因公證照出國、赴港澳手續辦理流程說明

發表時間: 2019年08月30日 11:32 瀏覽次數:

一、國(境)外出具邀請函

1. 邀請函需是從出訪國家(地區)本土發出的;

2. 赴國外邀請函簽發人如是華人,需附上邀請人的護照信息頁複印件;

3. 邀請函需簽發人親筆簽名;

4. 邀請函需明確在外的停留時間及期限。

二、申請材料

1. 下載附件“教學科研人員出國(境)材料”

2. 填寫《manbetxapp下载 教職工因公出國(境)審批表》,履行學院(部門)審核、 人事處審核、組織部審核(如為副處級以上幹部)、保密辦公室審核(如為涉密人員)、 分管校領導審批(如為學院院長,書記或部門負責人);

3. 填寫《manbetxapp下载 因公出國(境)政治審查表》由基層黨委書記進行政治鑒定、加蓋基層黨委公章,交黨委組織部部長審批;

4. 打印《教學科研人員出國任務申請表》第二頁2份,在團長處簽字(如多人同時出訪,選1人為團長簽字即可);

5. 填寫《教學科研人員出國任務申請表》第一頁電子版;

6. 填寫《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備案表》電子版;

7. 外方邀請函和邀請函翻譯件(翻譯件格式需與邀請函本身保持一致)電子版;

8. 本人身份證正麵掃描件,請將掃描件放在word文件中;

9. 填寫《日程表》和《因公出訪任務行前公示表》電子版;

第2-4項紙質版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並履行登記手續;第5-9項電子版發送至郵箱:paichu@xaut.edu.cn

三、校內審批

國際處按省外辦要求審核材料,在材料無誤的情況下報請有關校領導,辦理校內審批及公示手續(公示不少於5個工作日)。

四、省外辦審批

國際處按要求在全省因公出國(境)管理係統上申報,並將紙質版材料報送至省外辦 出國處,等待省外辦審批,出具出國(赴港澳)任務批件。

五、辦理護照

國際處在接到省外辦審批通過通知後,赴省外辦領取批件原件,並通知出訪人赴省外 辦照相、錄取指紋,之後將從照相室領取的照片、照片編碼交至國際處,由國際處按要求 準備材料交至省外辦,為出訪人辦理護照。

說明:1.照相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如戶口本原件不便攜帶可將戶口本上本人信息頁 拍照即可)、著深色單色上衣;照相需露耳、不得佩戴耳環、項鏈等首飾;

2. 照相地點:東南城角生產力大廈二樓照相室,谘詢電話029-82487414

六、辦理簽證

統辦國家:國際處通知出訪人員使領館要求準備相應出訪材料;

辦理電子簽證國家:由出訪人本人自行在網上申請簽證,待簽證簽發後打印,攜帶任務批件赴省外辦出國處領取護照、開具出境證明;

免簽國家:直接攜帶護照和出境證明。

七、回校報道及報銷

1.將本人護照信息頁、簽證及出入境信息頁複印或掃描自行留存;

2.回國或入境後5個工作日內將證照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3.回國或入境後15個工作日內將出訪總結電子版發交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paichu@xaut.edu.cn

4.報銷時請在國際處領取校內審批表和省外辦出國批件複印件。

八、特別說明

1 .出訪在外天數指從出關到入關(含出入關當日),不得超期;

2.由於辦理手續複雜,請至少提前兩個月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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