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後科研流動站、在站博士後:
按照全國博士後管委會辦公室、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會相關工作安排,現將《2024年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指南》(以下簡稱指南)全文公開(附件1),請根據指南,安排好2024年度各類型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申報工作,人事處綜合科將不再就各類型項目申報工作單獨通知。
一、項目類型
本年度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資助共包含六個類型:(一)香江學者計劃;(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三)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四)學術交流項目。
二、申請條件
各類交流項目內容、申請條件及申報要求請博士後參看附件1相關章節。
三、申報時間
香江學者計劃:3月1日—4月30日;
澳門青年學者計劃:3月1日—4月30日;
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5月20日—6月30日;
學術交流項目:3月1日—9月30日.
四、有關事項及要求
(一)博士後國(境)外交流項目全部實行網上申報,申請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內容,無需報送紙質材料。申請材料應確保真實、準確、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
(二)如申請人同時申報香江學者計劃和澳門青年學者計劃,申報學科須一致。評審時,將按申請人意願排序參評。
(三)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按照在站博士後研究人員進行管理,在上述項目結束前,不得辦理出站手續。
(四)香江學者計劃、澳門青年學者計劃和中德博士後交流項目獲選人員須在獲選通知印發之日起6 個月內赴國(境)外開展博士後研究工作。如因不可抗因素無法按期赴國(境)外,獲選人員應以書麵形式向人事處報備,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聯係人:宋緯華
聯係電話:82312204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人事處綜合科聯係。
人事處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