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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授部

2020年02月21日 17:33  點擊:[]

工作職責:

一、負責製定與修訂有關教學管理的文件和規章製度;研究教學過程及教學管理規律,實現教學管理工作的製度化、規範化。

二、負責組織各專業教學計劃的製定、修改和審定工作;負責組織各專業核心課程教學大綱的編寫、修訂與審定工作;負責組織教師編寫、修訂教學指導書;負責教學指導書的發放工作。

三、負責函授站、教學點教學工作的宏觀管理與指導,督促完成教學計劃,組織安排期中教學檢查和平時檢查,抽查教學情況,以保證教學質量和培養規格。

四、繼續教育學院日常教學工作的管理:

    1、安排教學計劃。

    2、授課教師的審定、聘任、選派。

    3、畢業設計、課程設計的安排及檢查。

    4、麵授、輔導、考試等教學環節的安排。

    5、教材版本的選定。

    6、組織安排夜大、函授的考試閱卷及酬金發放等工作。

    7、試卷的印製、保密和分發等。

    8、教師工作量的計算、審核、酬金發放。

    9、教室的協調使用。

    10、處理教學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五、 做好在校學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時處理學生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六、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教學法研究工作,進行教學評估。

七、各函授站、夜大學費統計、結算工作。

八、函授會議的籌辦工作。

九、學院本科生申請學位工作的組織工作。

十、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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