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理工實管【2017】3號
 
     為提升學校創新人才培養能力,加強學校實踐育人工作,進一步推進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以下簡稱示範中心)的實驗教學改革,促進優質教學資源整合與共享,規範和加強示範中心建設與運行管理,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管理辦法》的通知(教高廳[2016]3號)、《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提交2016年度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年度考核報告的通知》(教高廳函【2017】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製訂本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示範中心是教育部依托我校建設的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平台,是學校組織高水平實驗教學、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的重要教學基地。
     第二條 示範中心將“育人為本、知行統一” 的辦學理念和“注重實踐、推進創新”的辦學特色融入自身建設,全麵貫徹落實國家和陝西省有關規定,將示範中心建設納入學校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第三條 示範中心主要任務是堅持立德樹人,聚焦國家人才戰略和社會發展需求,緊扣高等學校人才培養目標,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創新實驗室管理機製,探索引領實驗教學改革方向,共享優質實驗教學資源,以高水平實驗教學支撐高質量人才培養工作,為學校教育事業的發展目標提供保障。
     第四條 示範中心實行“教學為主、開放共享、定期評估、動態調整”的運行機製,堅持育人為本,創新引領,科教一體,產教融合,最大限度地發揮示範中心在學校教育教學改革、人才培養方麵的示範、引領和輻射作用。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五條 學校職責
     1、成立示範中心建設和運行管理委員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主管教學工作副校長擔任,委員由教務處、人事處、財務處、研究生院、實驗室管理處等部門負責人和專家等擔任。委員會負責落實條件保障、日常監督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協調解決示範中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實驗室管理處作為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機構。
     2、公開招聘和聘任示範中心主任,報省教育廳和教育部備案。聘任各示範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主任和委員。
     3、製定學校示範中心管理辦法,指導示範中心的建設與運行。審議並確定示範中心名稱、發展規劃和目標、組織機構等重大事項的調整。示範中心建設和基本運行經費由實驗室管理處從學校實驗室建設和運行費中統籌考慮。
     4、組織示範中心的立項申報與遴選工作,組織自評自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為示範中心提供人力資源、實驗場所和儀器設備等條件保障,在重點改革推進、人才引進和隊伍建設等方麵對示範中心給予支持。
    
第六條 示範中心職責
     1、製定示範中心運行管理的實施細則,負責示範中心日常管理,保障示範中心的安全運行;
     2、製定和實施示範中心建設規劃,落實人力資源、實驗場所和儀器設備等條件保障;
     3、培養和引進優秀人才,建設一支高水平、穩定的實驗教學團隊;
     4、完成教學任務,積極進行教育教學改革,開發實驗項目等;
     5、建設信息化平台,推進資源共享和開放工作;
     6、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強對外學術交流與合作;
     7、合理安排示範中心各類人員的工作重點和任務,實施示範中心年度考核和定期評估工作。
    
第七條 依托學院職責
     1、指導協調示範中心建設與安全管理工作,解決示範中心運行中存在的問題;
     2、會同示範中心提名示範中心主任和教學指導委員會組成人員建議名單,對依托學院建設的示範中心的專兼職人員進行年度考核和聘任;
     3、會同示範中心實施示範中心的規劃編製、年度考核和定期評估工作; 
     4、協調示範中心建設過程中的相關資源分配、人員流動等相關事宜。

第三章 立項與遴選
     第八條 學校根據教育部和教育廳的國家級示範中心建設計劃,統籌規劃學校示範中心的布局和建設重點。在自願申請的前提下,學校組織符合基本條件的省級示範中心參與申報國家級示範中心的立項工作。
     第九條 示範中心立項申請的基本條件
     1、示範中心申請立項時,應已經使用“申報名稱”運行 4年以上,同時獲得省級示範中心稱號 2年以上,符合教育部立項指南發布的建設要求和申請條件等;
     2、人才培養目標明確,實驗教學體係完備,實驗教學方式方法特色鮮明,學生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培養成效顯著,具有典型示範意義;具有承擔國家和地方教學改革的能力;具備開放共享的條件,能夠廣泛開展國內外交流與合作;

     3、擁有一支由高水平教授負責,實驗教學與理論教學隊伍互通,校內外師資順暢流動,教學、科研、技術兼容,核心骨幹相對穩定,年齡、職稱、知識、能力結構合理的實驗教學團隊;
     4、具有充足實驗教學條件,人員與場所相對集中;具備優良的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信息化、網絡化、智能化條件;近4年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5、具有較為完善的管理製度、教學質量評價和保障體係,實行中心主任負責製。
     第十條 遴選程序
     1、省級示範中心完成《國家級示範中心申報表》填報工作;
     2、學院組織審查,提出推薦意見;
     3、學校組織校內外專家采取實地考察和會議評審確定推薦對象;
     4、評審過程堅持標準、公正、公開的原則,根據教育部、教育廳和學校政務公開的要求公示相關申報材料;
     5、經學校批準後報送陝西省教育廳。

 
第四章  運行與管理
     第十一條 示範中心實行學校領導下的主任負責製,示範中心主任負責中心的全麵工作。示範中心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其中聘任專職副主任1名,另1名副主任由依托學院主管實驗室的副院長兼任),專職管理人員1-2名。示範中心主任是高等學校聘任的全職教學、科研人員,應為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身體健康,聘期原則上5年。
     第十二條 示範中心成立教學指導委員會,負責審議示範中心的人才培養目標、實驗教學體係、重大教學改革項目、重大對外開放交流活動、年度報告等。每年至少召開 1次會議。委員會主任一般應由校外人員擔任。委員由 5-7位校內外專家組成,其中校內委員不超過 1/3。鼓勵聘請行業企業專家和外籍專家。1位專家至多同時擔任 3個示範中心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委員每屆任期 5年,一般連任不超過 2屆,原則上連續 2次不出席教學指導委員會會議的應予以更換。
     第十三條 示範中心人員由固定人員和流動人員組成。固定人員應是學校聘用的聘期 2年以上的教學、技術和管理方麵的全職人員,流動人員包括校內兼職人員、行業企業人員、海內外合作教學人員等。示範中心要保持適當的規模(專兼職人員不少於40人),積極吸引國內外高等學校、相關行業企業等人才。

 
     第十四條 鼓勵各示範中心申報政府專項資金、實驗室建設資金、實驗技術開發基金、實驗室管理創新研究等項目,同等條件下予以優先資助。
     第十五條 在實驗室運行保障經費額度內,學校按一定標準撥付示範中心運行保障費,其中1/3額度用於人員培訓、學術交流和示範引領等方麵的活動,中心主任負責經費的使用和支配;2/3額度用於設定示範中心開放基金。
     第十六條 示範中心負責發布課題指南、組織立項評審和結題驗收,負責確定開放課題的數量和經費額度。開放課題要通過校園網向國內外發布,其中校外人員承擔的課題數和經費應占合適的比例。批準立項的開放課題在學校備案,開放課題經費撥付時應填寫專項資金申報書。

 
第五章   建設與考核
     第十七條  建設內容
     1、體製機製
     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建立健全規章製度,製定示範中心運行管理的實施細則,不斷完善管理體製和運行機製,負責日常監督管理。保障儀器設備的功能完好、使用充分、及時更新;強化實驗室安全責任意識,確保實驗教學人員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加強知識產權的規範管理,在示範中心期間完成的教材、著作、論文、軟件、數據庫等學術性成果均應標注示範中心名稱。
      2、人才培養
     圍繞人才培養目標,保質保量完成年度教學計劃;注重利用先進教學理念、前沿技術等推動教學體係和教學方式方法改革;不斷有計劃更新實驗項目和內容,注重將科學前沿成果和行業產業先進技術及時轉化為實驗教學項目;充分發揮高等學校多學科優勢,確保綜合性實驗項目和創新創業類實驗項目的適當比例;合理調節基礎實驗和專業實驗的比例。
     3、教學改革
     組織團隊係統開展教學體係、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組織、教學評估等研究;獨立或聯合國內外高等學校開展教學研究,積極承擔國家、區域和高等學校教學改革項目;開展跨學科實驗教學項目研究;開展儀器設備的自主研發和更新改造,開展實驗技術方法的創新研究。
      4、開放共享
     各示範中心在滿足本單位教學需求的前提下應麵向社會開放運行,設立公眾開放日,麵向社會和中學生開展科學知識傳播和服務。示範中心開放共享要按照《manbetxapp下载 本科教學實驗室開放管理辦法》、《manbetxapp下载 實驗室安全管理辦法》、《manbetxapp下载 儀器設備開放共享管理辦法》等文件執行,收取一定的費用,用於彌補示範中心的相關成本支出。收入分配按照學校財務相關規定執行,返還示範中心使用的經費主要用於示範中心的建設與運行,由依托學院監督管理。
     5、信息化建設
     建設各類信息化教學資源,建立統一的實驗教學中心信息管理平台,持續提高人員信息技術的應用能力;積極探索校企、校所、校校合作開發網絡化、虛擬化教學資源。
     6、示範引領
     建立校際訪問學者和對外培訓製度,設立開放課題,積極承擔國內高等學校(特別是西部地區高等學校)實驗室人才培訓和培養任務(培訓收入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積極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行業企業聯合培養創新人才,開展實踐教學基地和資源建設;積極組織和參加國內外學術交流、競賽、成果展示與培訓活動,與國內外各類實驗室機構和團隊開展穩定的實質性合作。在此過程中,示範中心可按照國家及學校的相關規定收取一定的費用。
     第十八條 考核要求
     1、示範中心必須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編製年度報告,並在示範中心網站公布。年度報告統計時間為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內容應包括示範中心基本數據、示範輻射和改革建設的主要工作與成效、示範中心大事記、存在的主要問題、學校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下一年發展規劃等。
     2、學校以年度報告為基礎,每年組織對示範中心的年度考核,並將考核結果與年度報告一並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育部備案。同時,各示範中心年度工作情況納入學校實驗室工作的考核內容之一。
      3、示範中心年度考核報告是國家級示範中心五年定期評估的重要參考依據。陝西省教育廳將定期開展評估工作。定期評估結果分為合格、整改和不合格三類,對評估整改的示範中心要求限期改正。對陝西省教育廳認定為“不合格”和“整改後仍不合格的示範中心”,教育部根據各省教育廳定期評估結果,對示範中心進行動態調整。這些示範中心將被“摘帽”,不再列入國家級示範中心的序列。對於考核不合格的示範中心,學校不予撥付或降低運行保障費的撥付標準。

 
第六章  其它
     第十九條 示範中心統一命名為“XXX國家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manbetxapp下载 ),英文名稱為 National Demonstration Center for Experimental(XXX) Education(Xi'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第二十條  在示範中心運行管理中,凡屬於國家涉密範圍的情形和內容,均應遵照相關保密法規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實驗室管理處負責解釋。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