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我省統戰理論研究水平,提高課題研究質量,促進成果轉化應用,充分發揮研究項目平台的導向作用,陝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中共陝西省委統戰部(以下簡稱省委統戰部)擬共同開展 2020 年全省統戰理論研究項目,現就我校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題方向
1.重大課題
①統一戰線與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研究
2.重點課題
①統戰係統信息化建設研究
②中國共產黨在西安事變中的統戰思想研究
③關於支持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履行職能機製的研究
④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浸潤宗教的理論與實踐研究
⑤促進新疆少數民族群眾在我省交融發展問題研究
⑥港澳青年來陝創新創業工作研究
⑦關於健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製度的研究
⑧新時代歸國留學人員思想狀況及工作對策研究
⑨自媒體時代網絡人士統戰工作創新研究
⑩新時代加強海外統戰工作研究
3.一般課題
①新時代基層統戰工作研究
②突發公共危機事件中統一戰線發揮作用的路徑研究
③關於推動統戰知識納入高等教育的有效途徑研究
④網絡意識形態傳播與黨外知識分子意識形態安全研究
⑤複雜輿論環境下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精準統戰工作提升路徑研究
⑥商會在地方治理中的功能實現和參與機製創新研究
本項目列示的為研究方向,具體題目自行擬定,要避免研究題目與研究內容過寬過大。項目名稱的表述應科學、嚴謹、規範、簡明,一般不加副標題。
二、項目申報
1.申報條件
⑴項目申報人須具備下列條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獨立開展研究和組織開展研究的能力,能夠承擔實質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級以上(含)專業技術職稱(職務),或博士學位。
⑵項目依托單位須符合以下條件:在相關領域具有較雄厚的學術資源和研究實力;設有科研管理職能部門;能夠提供開展研究的必要條件並承諾信譽保證。以兼職人員身份從所兼職單位申報本項目的,兼職單位須審核兼職人員正式聘用關係的真實性,承擔項目管理職責並承諾信譽保證。
⑶各有關單位須加強對申報工作的組織和指導,嚴格審核申報資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實性、項目組的研究實力和相關條件等。
2.資助經費
重大課題:1項,每項資助2萬元;
重點課題:10項,每項資助1萬元;
一般課題:6項,每項資助0.5萬元。
3.研究周期
2020年4月中旬至2020年9月中旬
三、項目立項及評審
本項目由省社科聯和省委統戰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立項評審。評審采用匿名方式,主要考察項目綜合研究能力,包括項目團隊研究人員組成、項目設計、研究方法、預期目標、相關成果等,擇優確定。評審結果按規定程序審批後,由省社科聯聯合省委統戰部下發立項通知並頒發《立項證書》。
四、項目結項
1.2020 年全省統戰理論研究項目應於 2020 年 9 月 15 日前提交結題申請,書麵提交3-5萬字的項目研究報告及 2000 字左右的研究成果摘要;電子版同時報送。
2.省社科聯、省委統戰部組織相關專家進行項目結項成果評審,項目評審合格後,按照相關程序辦理結項手續。
五、成果使用
省委統戰部對成果擁有所有權、使用權。項目組成員擁有項目成果的署名權。
六、有關要求
1.申報項目時要如實填寫材料,並保證沒有知識產權爭議。
2.省委統戰部根據需要全程參與相關項目研究工作,及時提出研究需求。省社科聯、省委統戰部不定期督導項目進度與質量。
3.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執行期間要遵守相關承諾,履行約定義務,按期完成研究任務;獲準立項的《申報書》視為具有約束力的資助合同文本。除特殊情況外,最終研究成果須先鑒定、後出版(發表),出版(發表)時需注明係“陝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字樣,未經省委統戰部同意,項目組及成員不得對外發布研究成果。
4.項目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將予以撤銷:
⑴項目研究成果違反國家法律法規;
⑵剽竊他人成果,弄虛作假;
⑶研究成果與批準立項的項目研究設計明顯不符;
⑷結項成果首次鑒定為不合格,經修改後二次鑒定仍不合格。
被撤銷項目的負責人 5 年內不得申請省社科聯研究項目和統戰研究課題,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記錄,並從省社科聯專家庫中剔除。
七、材料報送要求
1.《申報書》、《論證活頁》須計算機填寫,A3紙正反麵打印,中縫裝訂。各相關單位要對申請材料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對《申報書》內容進行彙總,填寫《彙總表》(此表格式不得更改)。
2.電子版形式審查截止時間:2020年4月28日。
紙質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20年5月4日,將本單位審查合格的紙質材料(含電子版)《彙總表》(一式一份)、《申報書》(一式三份)及《論證活頁》(一式三份)報送至科技處人文社科科。
其他未盡事宜請於科技處人文社科科聯係。
聯 係 人:馮楠 任靜
聯係電話:82312550
電子郵箱:rwskk@xaut.edu.cn
科技處
2020年4月17日
附件:
1.陝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申請書
2.陝西省社科界重大理論與現實問題研究項目論證活頁
3.彙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