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網絡犯罪司法大數據報告顯示:網絡詐騙呈現這些新特征
2019-11-22 15:20 網絡與安全管理部  光明日報

“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審理的網絡犯罪案件中30%以上涉及詐騙罪,占比最高,是公認的社會毒瘤,是侵犯公民財產安全的社會公害。”1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長羅國良在會上如此表示。

此次發布會上,最高法還發布了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2016年至2018年《網絡犯罪司法大數據專題報告》(以下簡稱《報告》),介紹了依法懲治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相關工作情況。

網絡犯罪案件近三分之一涉及詐騙

《報告》顯示,2016年至2018年,人民法院審結網絡犯罪案件4.8萬餘件,案件量及在全部刑事案件總量中的占比均呈逐年上升趨勢。其中,2018年網絡犯罪案件量顯著增加,同比升幅為50.91%。三人及以上共同犯罪的案件占比逐年提高,從事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的被告人最多,占比達37.21%。

“網絡犯罪案件中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涉及詐騙,為網絡詐騙案件。”最高法信息中心副主任孫福輝表示,當前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越發嚴重。2017年,網絡詐騙案件僅占全部詐騙案件的7.67%,2018年占比增至17.61%,其中東南沿海地區以網絡為工具實施詐騙的情況最為嚴重。

《報告》顯示,2018年,微信超過QQ成為網絡詐騙犯罪中使用最為頻繁的工具,超半數網絡詐騙案件中均有應用微信實施詐騙的情節。被告人冒充女性或熟人等身份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達31.52%,以招聘為誘餌實施詐騙的案件占比在2018年大幅上升;近20%的網絡詐騙案件是在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後進行的詐騙。

產業化色彩濃厚,騙術更具迷惑性

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在不斷變種過程中呈現出一些新特征。

“詐騙犯罪的直接目的是獲取經濟利益,但是在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之外,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引發次生危害後果的案件日益增多。”羅國良介紹,有的企業被騙走巨額資金,導致停工破產;有的群眾被騙走“養老錢”“救命錢”,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尤其是近幾年連續發生的幾起在校學生被騙而導致猝死或自殺的案件,社會影響惡劣。

羅國良指出,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鏈條化運作的方式更加明顯,各環節分工明確,迷惑性更強,有的甚至呈公司化運作。據公安部門統計,各種詐騙類型大致可分為48類共計300餘種,且不法分子的詐騙手段花樣翻新快,新手法層出不窮,更加隱蔽、更具迷惑性。羅國良介紹,“殺豬盤”詐騙就是婚戀交友型詐騙和網絡賭博型詐騙的結合。詐騙分子在各大婚戀交友網站或者是社交平台尋找目標,以婚戀交友為幌子把人誘騙到早已設計好的境外博彩網站進行賭博,或者是境外的網絡平台進行投資。“他們把被騙的這一方往往叫作‘豬仔’,把建立戀愛關係的過程叫作‘養豬’,到最後進行詐騙就叫作‘殺豬’。”

老百姓該如何有效防範電信網絡詐騙?羅國良指出,我們要有保護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的強烈意識,做到四個“不要”:不要向陌生賬號彙款;不要連接陌生的無線上網網址;不要向他人透露短信驗證碼;不要輕易點擊不明鏈接。

“最重要的是不能有貪小便宜、一夜暴富的想法,‘天上掉餡餅,必定有陷阱’,遇到可疑的情況要及時報警,配合公安機關及時破案。”羅國良說。(記者 靳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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