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發《陝西省財政廳關於推廣政府采購電子賣場有關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0-08-23 瀏覽次數: 字號:[ ]

陝財辦采〔2020〕10號

各設區市、楊淩示範區、西鹹新區、韓城市財政局,省級各部門、單位:

    為規範通用類小額項目采購行為、提高采購效率、降低采購成本,我廳建立的“陝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以下簡稱“電子賣場”)已於2019年3月起在省級單位全麵上線應用。目前,電子賣場運行正常,各方反映良好。為全麵落實深化政府采購製度改革任務,打造品目統一、交易快捷、公開透明、資源共享的政府采購電子賣場“全省一張網”,現就推廣和應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電子賣場交易模式

電子賣場以“互聯網+政府采購”為支撐,由省級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標準建設、統一部署應用,建設全省資源共享、標準統一、品目齊全、商品豐富、服務便捷、過程公開的采購平台。通過電子賣場采購能有效解決協議供貨、批量集中采購采購周期較長、產品單一等問題,進一步降低政府采購成本,縮短采購時間,提高政府采購經濟效益,真正實現采購過程的公開透明,有效提高政府采購透明度。

 (一)采購模式。電子賣場提供超市采購、定點采購兩種采購模式。超市采購適用於技術參數標準統一、市場供應充足的貨物類采購,如計算機、打印機、複印機等辦公設備、辦公電器及耗材。定點采購適用於個性化、定製化需求的貨物類和服務類采購,如辦公家具、法律服務、物業服務等。

 (二)交易方式。電子賣場提供直購、議價、競價和網上詢價四種交易方式。直購方式是指采購人可以直接選定商品及供應商,按照上架價格成交。議價方式是指采購人與供應商就商品價格進行協商,確定成交價格。競價方式是指采購人提出采購需求清單,邀請供應商競價,自主選擇同一品牌的不少於3家供應商競價或不少於3個品牌的供應商參與競爭,質量和服務均能滿足實質性響應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成交。采用競價方式的采購人應將采購需求清單隨競價邀請公告一同發布,從競價邀請公告發布至響應截止時間應不少3個工作日,直購和競價不適用於定點服務項目。網上詢價是指采購人采購主要標的物在電子賣場,配件不在電子賣場的,由采購人提出具體要求,發布詢價公告,在規定時間內滿足實質性要求且報價最低的供應商成交。

 (三)管理功能。電子賣場提供供應商管理、商品管理、價格監控和預警、統計分析等基礎管理功能。

   二、電子賣場運行機製

電子賣場依托陝西省政府采購網建設,前端對接同級采購係統中的采購計劃模塊,後端對接采購合同模塊。各市區設分站,可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電子賣場目錄、采購限額、角色權限、係統對接等本地化業務需求。全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集中部署在省電子政務外網,各市區分站不再本地化部署,按照電子賣場統一的業務流程和規範標準獨立運行管理。

 (一)采購限額。采購人采購單項或批量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以下的電子賣場貨物類采購項目,可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其中自行采購限額範圍以內的項目必須通過電子賣場采購,可以選擇直購、議價或競價方式;超過自行采購限額的,采購人選擇通過電子賣場采購的,須采用競價方式進行采購,競價品牌不少於3家。采購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自行采購限額範圍以內的服務類項目可通過議價方式進行采購。電子賣場采購失敗的采購計劃可回推采購係統委托代理機構組織實施。

采購人使用非采購預算資金采購單項或年度批量預算金額在采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類采購項目,可以通過電子賣場進行采購,由采購人直接在電子賣場發起采購任務,實施采購。

(二)品目管理。省財政廳負責確定全省統一的電子賣場品目,各市區財政局可結合各自實際適當增加,原則上不超過省級品目總數的20%,各市區擴大品目需求提交省財政廳,交由電子賣場統籌實施。

(三)供應商管理。電子賣場供應商分為品牌商、代理商和電商三類。為優化營商環境,除個別品目外,屬於集中采購機構采購項目應委托集中采購機構公開征集供應商,通過承諾方式入駐電子賣場,供應商入圍實行常態化管理。擁有注冊商標的入駐供應商為品牌商,可授權其他入駐供應商代理其品牌商品或提供相關的服務認證,承擔商品質量、價格的管理責任和售後服務責任。授權代理商的商品應從品牌商的商品庫中選擇登記入庫,執行品牌商登記的最高限價。超市直購可由品牌商負責確定上架商品和價格上限,確定代理商名單和經營區域。原產地在境外的進口商品,應提供報關證明,核準後方可登記入庫。入駐供應商不得提供假冒偽劣、盜版侵權或國家禁止銷售的商品以及專供、特供陝西政府采購的商品。入駐電商按照協議與電子賣場進行對接,商品信息、配送範圍同時在電子賣場和電商平台展示。電子賣場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入場費、管理費等費用。

供應商入圍電子賣場後,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設定具體銷售區域,並在其設定區域內進行商品展示。入駐省級電子賣場的供應商可在全省區域內開展經營活動,各市區財政局不得再對供應商進行審核。

定點采購項目由入駐供應商自主維護基本信息和服務承諾等。入駐供應商因自身原因或意願主動申請退出的,需說明原因,經負責審查入圍的集中采購機構同意後,方可退出,同時可限製其一定時間內無法重新加入。

(四)商品管理。所有上架商品應當符合國家各類強製性規定和產業發展、環境保護等政策要求,入駐供應商應當及時維護商品信息,全麵客觀展示商品。電子賣場將通過大數據對商品進行價格監測,杜絕價格畸高、產品特供等不良現象。

(五)政策功能。電子賣場通過特色場館、加掛標識、搜索排序、流量引導方式,落實節能、環保、扶貧、中小企業發展等政策功能。

(六)監督管理。各市區財政局、集采機構根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電子賣場相關規定對采購人、供應商和電商進行監督檢查。采購人發現供應商違約或所供商品存在質量問題等,或供應商認為采購人有違約或違反相關法規規定的,可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對電子賣場采購活動中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市區財政局要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的合作,積極開展聯合執法和聯合懲戒。

   三、時間安排

為確保電子賣場推廣工作順利進行,我們將在前期試點應用基礎上采取分步推進的方式,分別於今年10月底和12月底分兩批開通各市區分站。第一批主要麵對準備工作較充分的市區,包括西安、榆林、寶雞、鹹陽、渭南、安康、楊淩示範區。其餘市區納入第二批推廣範圍,包括銅川、延安、漢中、商洛、西鹹新區、韓城市。各市區要盡快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推廣前的準備工作。已建設電子賣場的分站可以通過API接口接入方式納入全省電子賣場平台,避免重複建設。

   四、工作要求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市區財政局要高度重視電子賣場推廣工作,堅持全省一盤棋,根據本通知安排,結合本地實際,製定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具體崗位、責任到人,確保推廣任務按時完成。

(二)加大宣傳培訓。各市區財政局要結合本地電子賣場推廣和使用安排及時組織開展宣傳培訓工作,為電子賣場順利推進打好堅實基礎。

(三)做好經費保障。電子賣場平台建設費用由省財政廳承擔,各市區分站建設運營服務費由由同級財政承擔。各市區應足額安排預算資金,確保項目順利實施。

(四)加強溝通協調。電子賣場推廣工作涉及麵廣、政策性強,在推廣過程中難免遇到一些困難和問題,各市區財政局要加強與省廳政府采購管理處聯係,如有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

聯係人:政府采購管理處 陶英歌  電話:029-68936411

 

附件:陝西省政府采購電子賣場采購品目表

 

陝西省財政廳

2020年7月17日

 

  • 附件【附件.docx】已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