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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博士研究生“樹人遠航”培育項目實施細則

發布時間:2023-10-16來源: 作者:張淑娟

為進一步優化博士生源結構,提高生源質量,鼓勵有科研潛質的高水平考生攻讀博士生,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激勵博士研究生勤奮學習、潛心科研、勇於創新、積極進取,根據《manbetxapp下载 博士研究生樹人遠航培育項目實施方案(試行)》(西安理工研教〔202124號)文件,結合學院實際,特製定本實施細則。

一、培育要求

(一)支持範圍:

我校錄取的具有科研潛質的優秀博士生,並按時注冊為我校學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並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全日製非定向就業博士生(不包括有固定工資收入、人事檔案不在學校檔案部門管理的博士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直接攻博研究生;

2.碩博連讀研究生;

3.申請-考核、普通招考形式錄取的碩士研究生,須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學位證。

(二)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守憲法和法律,遵守學校各項規章製度;

3.誠實守信,道德品質優良,按時繳納博士生學費;

4.學習成績優異,科研能力顯著,發展潛力突出,通過每年年度考核;

5.學風端正,學術品德良好,積極參與科學研究和社會實踐。

二、年度考核

合格條件:

1.一年級普通招考博士生及一年級直博生

符合博士生入學要求及項目培育基本條件。

2. 二年級普通招考博士生及二年級直博生

完成上一年度規定課程學習、無不及格課程。

3. 三年級普通招考博士生及三、四年級直博生

參與科研項目研究,承擔科研任務,在上一年度(上年度91日至當年831日)作學術報告至少1次,或取得科研成果分。

4. 四年級普通招考博士生及五年級直博生

參與科研項目研究,承擔科研任務,在上一年度(上年度91日至當年831日)作學術報告至少1次,或取得科研成果分。

5. 直博生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3個等次,其他類別博士生考核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等次,其中普通招考博士生三年級及以上繼續培育的比例不高於50%若考核結果為不合格,則當年度不享受樹人遠航培育項目。

6.直博生考核優秀的條件:

①一年級直博生:本科期間取得科研成果分。

②二年級直博生:學位課平均成績不低於80分。

三年級直博生:在上一年度(上年度91日至當年831日)參加學術講座至少4次,且取得科研成果分至少10分,。

四年級、五年級直博生:在上一年度(上年度91日至當年831日)參加學術講座至少4次,且博士入學以來取得科研成果分至少20分。

-科研成果分或學位課平均成績相同時,按論文等級排序,如論文等級相同,以下情況排序優先:通過英語六級/pets4高於55/雅思成績高於5.5/托福高於75分。

7. 普通招考博士生三年級及以上考核按照以下順序排序:

①按上一年度(上年度91日至當年831日)所取得的論文學術成果分排序;

②如論文學術成果分相同時,按論文等級排序,如論文等級相同,以下情況排序優先:通過英語六級/pets4高於55/雅思成績高於5.5/托福高於75分;

③如①②條件均相同,按照總學術成果分排序,如總學術成果分相同,按學位課平均成績排序。

8. 研究生學術成果按照《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研究生獎學金評定實施細則》(計字[2022]10號)中科研成果界定及分值表進行計分。

三、經費標準及年限

培育對象

最長培育年限

培育經費標準

(萬元/·年)

備注

直接攻博研究生

5

1.0(合格)/2.0(優秀)

 

碩博連讀研究生

4

1.0(合格)

 

申請-考核博士生

4

1.0(合格)

 

普通招考博士生

4

1.0(合格)

 

四、實施程序

1.博士生新生報到、人事檔案歸檔管理工作結束後,研究生院將根據博士生樹人遠航培育項目條件,確定符合條件的計劃培育名單後發給學院。

2.學院根據培育方案確定計劃培育名單後,經公示後報研究生院。

3.二年級及以上博士生,確定培育等次及培育名單後,將在學院公示5個工作日。對名單有異議的,可在公示期內向學院提出申訴。公示無異義後,提交校研究生院。

4.二年級及以上博士生,在每年秋季學期開學後,按照通知要求填寫《manbetxapp下载 博士研究生樹人遠航培育項目年度考核表》,經導師簽署意見、附相應成果材料後交學院進行彙總。

五、培育經費發放辦法

1.“樹人遠航培育項目經費,將在博士生入學(注冊)後的10月份,由研究生院按照培育文件、培育標準、學院考核結果製定發放名單,交財務處按年度發放至博士生的個人銀行賬戶。

2.在學校規定的修業年限內,因國家和學校公派出國(境)留學或校際交流在國(境)外學習的博士生,暫停項目培育。

3.本項目範圍內的博士生,可繼續享受學校評定的其他研究生獎學金、助學金、學業獎學金以及國家獎助學金的申請與發放。

4.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博士生,將在當年度停止項目培育:

1)不按時繳納博士生學費者;

2)辦理休學等手續者;

3)年度考核不合格者。

5.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博士生,將終止項目培育:

1)課程考試有不及格科目者;

2)早於規定修業年限提前畢業者;

3)違反校紀校規受到紀律處分者;

4)入學後因個人原因將人事檔案調出學校檔案管理部門者。

6.對出現以下情況之一的博士生,將終止項目培育,且須全額退回已發放的項目培育經費:

1)申請退學者;

2)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者;

3)存在抄襲剽竊、弄虛作假等學術不端行為者;

4)存在其他影響惡劣、後果嚴重等行為者。

7.對於出現停止、終止項目培育、退還培育經費等情形的,相關材料由學院報送研究生院。

六、其他事宜

1.“樹人遠航培育項目有關工作,將遵循公正、公平、公開、擇優的原則,嚴格執行國家相關財經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禁弄虛作假。

2.本辦法從2022年入學的全日製博士生開始試行,由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負責解釋。

 


                                                  計算機科學與工程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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