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學院黨字〔2018〕4號
理學院黨組織活動經費支出管理辦法(試行)
為加強和改進學院基層黨組織建設,規範黨建活動經費管理,參照《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的規定》(中組發〔2008〕3號)、《中央和國家機關基層黨組織黨建活動經費管理辦法》(財行〔2017〕324號)、《manbetxapp下载
基層黨組織活動經費管理辦法(試行)》(組〔2015〕4號),結合學院實際,特製定本辦法。
第一條 本辦法所指經費為學校劃撥給學院的黨費經費與黨組織活動經費;
第二條 經費具體適用範圍包括以下方麵:
1、開展黨員、發展對象、入黨積極分子教育培訓、建設黨員教育基地、校內活動場所,含有關報刊費、資料費、講課費、交通費、設備費等;
2、組織開展“三會一課”及有關主題和專項活動,含學院黨委或以支部為單位組織的黨員集體外出參觀學習費用;
3、參加上級黨組織推薦的展覽、報告、演出、觀影等活動費用;
4、開展黨內評優、表彰、獎勵,含有關榮譽證書、獎品、獎金、會務組織費用等;
5、進行基層黨委換屆,含籌備、召開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會務費用;
6、開展黨建工作調研和黨建理論研究,含有關評審費、版麵費、資料複印費和優秀成果(論文)獎勵等;
7、走訪慰問和補助生活困難的黨員,含慰問金、購買慰問品的費用;
8、補助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和修繕因災受損的基層黨員教育設施費用。
第三條 學院黨委書記負責學院黨組織活動經費的管理與審批。各單位組織集體外出活動,需製定包括活動形式、內容、經費預算、安全預案等在內的活動方案,在履行報銷手續時,須填寫《manbetxapp下载
基層黨組織集體外出活動經費審批表》(附件2)。
第四條 學院黨委對經費使用情況每年向全體黨員公開通報,自覺接受黨員監督。
第五條 經費支出項目分別執行下列標準:
1、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參照學校差旅費有關規定,按標準執行;個人不得領取交通補助;
2、夥食費,參照學校有關規定,在差旅費夥食補助費標準內據實報銷;一天僅一次就餐的,人均夥食費不超過40元;個人不得領取夥食補助;
3、講課費,發放標準為外請專家1000元/次/2小時,校內高職為500元/次/2小時,校內中級及以下為300元/次/2小時;
4、租車費,大巴士(25座以上)每輛每天不超過1500元,中巴士(25座及以下)每輛每天不超過1000元;租車到常駐地以外的,租車費可以適當增加;
5、場地費,每半天人均不得超過50元;
6、資料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經批準後據實報銷;
7、黨內評優獎金發放分集體和個人兩類,年底考核為優秀的先進基層黨支部獎勵1000元;獲評院級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獎金為500元/人。
8、對生活困難或遭受嚴重自然災害的黨員可視情況給予一次性現金補助,標準為一等2000元,二等1000元,三等500元。
第六條 基層黨組織開展黨建活動必須專款專用,必須堅持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嚴格執行廉潔自律各項規定。嚴禁用於發放福利、購買禮品,嚴禁借黨建活動名義安排公款旅遊;嚴禁到黨中央、國務院明令禁止的風景名勝區開展黨建活動;嚴禁借黨建活動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黨建活動無關的其他費用;嚴禁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嚴禁發放任何形式的個人補助;嚴禁轉嫁黨建活動費用。
第七條 本辦法由院黨委負責解釋。
第八條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第九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學院黨政聯席會討論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