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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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備管理

實驗儀器管理製度

一、實驗儀器設備是進行實驗教學、提高教學質量不可缺少的物質基礎,是學校財產的重要組成部分,要加強管理,愛護使用,充分發揮其作用。

二、各實驗中心所有的儀器設備必須按照校資產處的統一編號建立教學儀器明細帳,嚴格帳目管理,做到賬目、儀器設備卡片和實物三統一。各實驗中心的儀器設備賬冊應和校資產處的賬冊定期核對,做到物帳相符,帳物相符,帳帳相符,保證學校財產有案可查。

三、實驗教師應認真閱讀實驗儀器設備的說明書或指導材料,熟悉儀器設備的各項性能指標和操作步驟,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要求操作。實驗教學時,應及時告知學生實驗儀器設備的使用注意事項,以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四、應高度重視和加強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的管理。原則上隻有經過培訓並拿到合格證的人員方能上機操作,並且必須嚴格按規程運作,及時做好使用情況記錄並存檔。按照儀器設備要求定時保養。

五、各實驗中心對實驗儀器要科學管理,精心維護,保證儀器設備的完好率和試驗的開出率。對於暫時沒有實驗教學任務的實驗室,應注意做好實驗儀器的防塵、防鏽、防潮等工作,各室負責人應保證每月給所有實驗儀器設備通電運行一次,進行必要的擦洗、校驗、整理、複原等工作,並做好運行記錄,使儀器始終處於最佳備用狀態。

六、新購進的實驗儀器嚴格按照學校要求,做好驗收工作。使用說明書和有關資料要裝訂成冊妥善保管,相關附件安排專人保管。

七、院內教師由於教學原因需借用實驗儀器時,必須經實驗中心主任批準方可,並認真填寫實驗儀器借用單,按預定歸還日期驗收後如數歸還,任何人不準因私借用實驗儀器。院外人員借用實驗儀器須經主管院長批準。

八、實驗儀器用於教學時,由於使用上的失誤造成的損壞,必須填寫損壞情況登記表,視其情況與損壞程度酌情處理。因違章使用、管理不善或玩忽職守造成儀器設備的損壞和丟失,一律照價賠償。

九、實驗教師有維修儀器的義務,實驗儀器在實驗中如正常損壞,要及時進行自修或送修,對精密、貴重儀器的維修須經主管院長批準後方可進行,以確保實驗儀器的完好率。

十、對報廢的儀器應嚴格把關,能修複或改裝的要盡量做到物盡其用。對確需報廢的實驗儀器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出報廢原因,直接責任人要簽名核實,然後經三位以上專家和主管領導簽署同意意見後方可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