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蘊華:處長 高級會計師
辦公電話:82312005 辦公地點:行政樓307
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法規、財經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
2、全麵主持審計處工作,對主管校長負責並報告工作;
3、組織製定學校內部審計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根據審計程序規定的要求,審定審計報告,擬寫審計結論和決定;
5、促進審計成果運用,督促審計整改落實及檢查;
6、組織處內業務學習、負責落實審計培訓計劃,做好審計人員考核工作;
7、負責審核校內審計文件及管理製度的製訂;
8、負責組織完成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劉增奇:副處長 講師
辦公電話:82312851 辦公地點:行政樓306
崗位職責:
1、協助處長組織本處人員全麵履行崗位職責;
2、組織製定內審工作規章製度、審核審計工作計劃、總結等任務;
3、分管基本建設工程和維修工程的審計工作;
4、組織指導工程審計人員開展審計業務;
5、負責協調工程審計相關單位的工作洽商;
6、協助處長處理本處人員聘任、培訓、考核、獎懲、晉升和工資等事宜;
7、負責審計處印章管理;
8、負責完成校領導交辦的任務。
趙承黎:副處長 高級會計師
辦公電話:82312852 辦公地點:行政樓304
崗位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審計法規、財經法規及有關方針政策;
2、分管財經審計工作,執行審計工作計劃並負責組織財經審計人員實施審計工作;
3、負責分管業務審計項目的三級複核,對審計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重要調整事項和重要的工作底稿進行複核,嚴格控製審計質量;
4、根據審計程序規定的要求,審核審計報告,擬寫審計結論和決定;
5、負責審計報告整改落實及檢查,促進審計成果運用;
6、負責組織財經審計人員開展審計業務學習、培訓和研討;
7、負責組織製訂校內審計文件及管理製度;
8、負責組織完成上級主管部門和校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孫殿軍:正科級審計員 高級審計師 財經審計
辦公電話:82312408 辦公地點:行政樓311
崗位職責:
1 、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和項目安排擔任項目組長或主審工作;
2 、負責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的草擬和編製工作;
3 、負責審計項目的調研、協調、組織和具體實施工作;
4 、負責審核學校財務報表等財務會計報告,並對財務管理核算及審計製度建設提出意見或建議;
5 、負責相關單位的采購招標監管和經濟合同的審核以及科研經費的審簽;(負責單位:自動化學院、計算機學院、經管學院、藝術學院)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王琪:正科級審計員 高級審計師 財經審計
辦公電話:82312852 辦公地點:行政樓308
崗位職責:
1 、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和項目安排擔任項目組長或主審工作;
2 、負責做好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的草擬和編製工作;
3 、負責審計項目的調研、協調、組織和具體實施工作;
4 、負責主審項目審計檔案的歸檔以及與檔案館業務交接工作;
5 、負責相關單位的采購招標監管和經濟合同的審核以及科研經費的審簽;(負責單位:水電學院、土木學院、材料學院、印包學院)
6、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劉寧博:正科級審計員 工程師 工程審計
辦公電話:82312915 辦公地點 行政樓308
崗位職責:
1 、負責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竣工結算的審計,並出具審計意見;
2 、負責大型建設工程招標控製價和項目竣工結算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實施的聯係、商議、協調和溝通工作,並負責委托前後的初審、複核和確認工作;
3 、參與基建工程考察、招議標、商談和合同審核工作;(聯係單位:基建處、曲江二期工程部、曲江三期建管處)
4 、負責完成學校建設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承辦其他有關工程審計的事項;
5 、負責審計處辦公室工作;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錢朝霞: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 工程審計
辦公電話:82312915 辦公地點 行政樓308
崗位職責:
1 、負責基建及修繕工程項目竣工結算的審計,並出具審計意見;
2 、負責基建及修繕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招(議)標文件、工程合同(協議書)的審核,並提出審核意見和建議;
3 、負責大型基建工程招標控製價和項目竣工結算委托社會審計機構實施的聯係、商議、協調和溝通工作,並負責委托前後的初審、複核和確認工作;
4 、參與維修工程考察、招議標、商談工作;(聯係單位:後勤處、曲江管理處及校內其他單位)
5 、負責完成學校建設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承辦其他有關工程審計的事項;
6、 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肖莎:財經審計
辦公電話:82312408 辦公地點:行政樓304
崗位職責:
1 、根據審計工作計劃和項目安排擔任項目主審或助審工作,完成項目組長和主審交辦的工作;
2 、負責完成審計通知書、審計工作方案、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審計決定等審計文書的草擬和編製工作;
3、負責完成審計項目的調研、協調、組織和具體實施工作;
4、負責審計文書送達工作及相關審計檔案的整理及歸檔工作;
5、負責相關單位的采購招標監管和經濟合同的審核以及科研經費的審簽;(負責單位:機儀學院、理學院、人文學院、高技學院、行政部門及其他單位)
6、負責審計工作相關文件的起草和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